镇江农商银行关于召开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根据《镇江农商银行章程》,镇江农商银行定于2023年12月26日14:30、在本行五楼会议中心(镇江市润州区长江路97号)召开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0日通过《镇江日报》发布。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参会人员:镇江农商银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镇江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见证律师等。
会议内容: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审议修订章程的提案;审议关于修订《镇江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提案;审议关于制订《镇江农商银行股权托管管理办法》的提案;审议关于制订《镇江农商银行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制度》的提案;审议关于修订《镇江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会议登记:本行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7:30,工作日登记时间为每天8:30-17:30。登记地点为镇江农商银行二十楼董事会办公室(镇江市润州区长江路97号)。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股金证原件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金证原件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股金证原件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股金证原件办理登记。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登记时间内持上述登记资料到指定的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登记时,上述登记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和股金证原件外,由镇江农商银行收取保管。
联系方式:李瑞云,0511-85013718,13815172423;镇江市润州区长江路97号二十楼镇江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镇江农商银行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回执单及委托书.doc
镇江农商银行
2023年12月11日





